2021年8月23日,陇南市武都区板桥采石厂在武都区组织召开了《陇南市武都区板桥采石厂建筑石料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陇南市武都区板桥采石厂、环评单位—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领导和专家代表共7人,由7人组成验收小组。
经验收组核查,陇南市武都区板桥采石厂建筑石料加工生产项目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已基本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达到了相应的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及甘肃省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符合国家及甘肃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验收组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3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