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8日,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皋兰县组织召开了《皋兰县县城西通道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查看了项目工程及环保设施建设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设计、施工建设情况的介绍,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了相关验收材料,经认真评议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
经验收组核查,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皋兰县县城西通道建设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皋兰县县城西通道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