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0年9月22日陇南市鑫泉工贸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陇南市鑫泉工贸有限公司黄龙坝砂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陇南市鑫泉工贸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甘肃晟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
验收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陇南市鑫泉工贸有限公司黄龙坝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过认真讨论,陇南市鑫泉工贸有限公司黄龙坝砂场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经过验收调查和检测,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废气、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废水有合理去向,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验收组原则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环保验收陇南市鑫泉工贸有限公司黄龙坝砂场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