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对灵台县达溪河龙门高家山至百里芦子集段河堤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⑴项目名称:灵台县达溪河龙门高家山至百里芦子集段河堤治理项目
⑵建设地点:平凉市灵台县龙门乡、百里镇
⑶治理范围:本次治理范围为灵台县龙门高家山至百里芦子集段达溪河河道,治理长度22.011km,包括新建格宾石笼护岸33.943km,其中左岸17.51km右岸16.433km,新建护脚0.499km,其中左岸0.365km,右岸0.134km,岸坡整修4.131km,其中左岸1.949km,右岸2.182km,新建穿堤排水涵56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台县水务局
联系人:冯股长
联系电话:18209332459
邮箱:280102571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13919840240
邮箱:28270936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通过网页附件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灵台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灵台县达溪河龙门高家山至百里芦子集段河堤治理项目--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