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2年10月25日,金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S308线何家湾至永昌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金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
验收工作组现场查看了项目工程及环保设施建设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设计、施工建设情况的介绍,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了相关验收材料,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S308线何家湾至永昌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S308线何家湾至永昌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验收调查报告.pdf
附件2、《S308线何家湾至永昌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验收意见.pdf